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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都知道垃圾短信应追责主管部门和运营商,但到底哪个是垃圾短信的主管部门?

 

by信海光微天下(微信搜索加好友)


尽管工信部三令五申,但中国移动某地方公司不仅为垃圾短信发送提供便利,甚至还会为发短信的企业谋划对策,应付监管。央视记者了解到,超过三分之二的垃圾短信其实都是三大电信运营商自己发送的,一些电信运营商还会给短信群发企业返利,以鼓励这些企业多做类似的业务。

垃圾短信背后最大推手居然是电信运营商,难怪这些年手机短信本身在移动互联网的冲击下都逐渐式微,而垃圾短信却逆势增长。有媒体曾根据工信部公布的今年一季度短信业务数据算过一笔账,今年一季度全国点对点短信量同比下降10.9%,但移动短信业务总量却同比增长0.5%,而普通手机用户的短信主要是点对点形式,这从一个侧面证明,是短信群发弥补了短信业务整体下滑的缺口,而群发短信中,大部分是垃圾短信。


针对中央电视台的报道,中国移动发布声明称:初步核查表明,确实有一些单位利用MAS端口群发垃圾信息的情况,诚恳接受媒体的监督和批评,并将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竭力治理垃圾短信。但最终效果如何,实在不能令人尽信。因为在此前数年中,为治理垃圾短信,工信部曾多次发文,三大运营商业亦曾签署治理垃圾短信的相关协议,专项整治垃圾短信,但效果不过尔尔。

垃圾短信源自运营商推动,其背后有两种可能,一是主观上运营商出于利益故意纵容;二是客观上运营商内部存在“管理漏洞”。但事实证明,无论是哪种原因,单靠运营商的“自查自纠”已治不了垃圾短信。

要铲除垃圾短信利益链条,引入和加强外部监管是当务之急。而监管的不利也正是垃圾短信迟迟得不到根除的重要原因。在舆论或用户反应强烈的时候,通过专项治理,可以遏制垃圾短信于一时,但在平时,对垃圾短信的监管却处于“九龙治水”状态,工信部、工商、文化、公安等部门都有涉责,导致监管效率的降低。人人都知道垃圾短信应追责主管部门和运营商,但到底哪个是垃圾短信的主管部门?

失职的运营商又该受到什么样的处罚?事实是,目前,在法律层面还没有对垃圾短信的明确定义和处罚措施,缺乏相关立法是垃圾短信治理的一大瓶颈,也是运营商和相关企业有恃无恐的原因。法律的滞后,还使装山寨基站群发垃圾短信这样的“高科技扰民行为”得不到应有惩罚。如果这种风险极小、收益极大的现象得不到改观,垃圾短信也难谈根治。

垃圾短信是全球公害,很多国家已经有了成功的治理先例,比如德国在2003年就通过了《联邦反垃圾邮件法案》(包括短信)。法案规定,任何机构发送广告短信,都得经过用户同意。工信部在今年4月份对垃圾短信深入治理方案中,也学习此方法,向运营商提出,未经用户同意或请求,不得向用户发送商业类短信息。但却未取得明显效果。这表明,与法规相比,执行更是关键。手机实名制之后,从理论上说任何垃圾短信都能被查出发布源头,如果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实处,利益链条上所有违法者都能被认真追查,即便没有新法规,情况也不会糟糕如今天。

个人信息的普遍得不到保护是垃圾短信猖獗的另一个原因,短信群发公司究竟是如何获悉用户的手机号码信息从而实现“精准营销”?盗卖用户手机号码在内的个人信息,早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生意。从这个角度说,政府应抓紧采取措施,加强对泄露公民个人信息行为的监管力度。
在信息化时代,个人信息得不到保护,后患将无穷无尽。

作为消费者来说,在期待对垃圾短信有力治理的同时,不妨学会一些自我保护措施。除了积极举报垃圾短信之外,在智能手机上安装和使用反垃圾软件也是一个不错的办法,如果大多数垃圾短信都遭到软件拦截,骚扰者投入换不来产出,积极性一定会受到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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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海光

信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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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媒体评论员,社论撰稿人,一个深爱中国的媒体人,时事、财经,专栏及作品见《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观》、《晶报》、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美国时代周刊网、《globaltimes》等......联系、稿件等事请电子邮件:gooooo@gmail.com(常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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