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昕怡 女,福建福鼎人,天津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大一学生,2014年12月6日,在学校的一次义务献血之后,她被查出大三阳,系乙肝病毒携带者;今年3月7日,被安排进单独的学生宿舍居住。
2015年4月10日,她在学校单间宿舍烧炭自杀。死前她留下这样的遗书:“史铁生说:‘死是一件不必着急的事。’尽管深有感触,可是我觉得人生好长,看不到终点。”
吴昕怡死后,其母在孩子的手机里发现了两张她在宿舍烧炭的照片。照片从床上俯拍。一张炭火刚燃,另一张炭火正旺。
炭是在网上买的,快递单上写着“纯苹果炭5.5斤,蜡块两个。”
今天,在《新京报》看到关于吴昕怡之死的文章,非常之震惊,不是震惊于这鲜花年纪的女孩之死,而是因为她的母校,那所大学,居然仅仅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安排”自己的学生独住。报道说,据吴昕怡的家长反映,吴昕怡被发现是乙肝病毒携带者后,学院的领导要求她开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正常上学”的证明,学校又“按先例”提出让吴昕怡休学半年,然后留级,“如果孩子坚持要来,学校只能给她调单间宿舍”。“还让写一个书面材料,说明她是自愿住单间的。”“在单独居住期间产生的身体及精神的后果自愿承担”。
而学校则不认为安排住单间有强迫性,完全是吴昕怡检查出大三阳后的自我行为。
又是一笔扯不清的糊涂账,暂不去纠结,但这个悲剧中总有两件事实是明确的,其一,吴昕怡的自杀跟她的“隔离”与乙肝大三阳有密切因果关系;其二,她的学校允许了她的“隔离”,并为之提供了条件。
吴昕怡已死,学校有很多理由推脱责任,但旁观者却很容易脑补出“真相”:女大学生带着爱心去献血,却带回了痛苦与不安,同学们知道了她有“大三阳”,就视其如瘟疫,唯恐避之不及,明显疏远了她,面对身体与心理的双重折磨,学校既没有提供必要的帮助,反而给了她二次伤害,强行要求其单独居住,如不服从学校的管理,将面临休学的处罚。
这些脑补情节未必全是事实,但虽不中亦不远矣。因为我们周围的世道人心就是这样的,对疾患者(传染病)的歧视与冷漠是如此普遍,太多人见识过,太多人在“践行着”。
吴昕怡的母校称一切都是按规矩办,按吴昕怡的愿望办,但学校让患者父母去开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影响正常上学”的证明,这件事本身不就是巨大的伤害?这就是学校明明白白的告诉吴昕怡,你得了乙肝,我们都担心你,你必须证明你自己其实没事儿。
学校况且如此,同学们的反应也就可想而知了,于是“室友不敢碰我的衣架,我的手机放在别人桌上,大家会把她们的东西赶快收走。”“室友总到别的宿舍住,还悄悄告诉别人她得了乙肝”。
中国有上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还没发展到肝炎,和正常人并无区别,不需要特别治疗,一起吃饭、面对面谈话是不会传染乙肝,直接的皮肤接触也不会传播。难道这不是常识吗?
忽然想起我的一位老朋友十天前在朋友圈上的一段留言,在关注到社会对待残疾人的真实状况后,他说:中国全方位的体现出一个残忍冷漠社会具有的一切特征,无论是对残疾人、哺乳期的母亲、少数族群还是其他“与我们不一样的”少数人,都体现出这一点来。我觉得(等)我们这一代人死掉才有可能改观。
这是哀莫大于心死!可也有道理,因为我们看不到抗争,即便是每十个人里有一个乙肝病毒携带者也看不到抗争,而是悄悄的隐瞒,他们即便知道自己不会伤害别人,也不敢公开自己的身份,更不用提去抗争保护自己的权益。
从这一点看,吴昕怡甚至能被看做是勇敢的,她没有拿起法律武器为自己维权,她选择了以死抗争。
最后想说的是,教育,教育,中国有太多学校,只能教书,而不会育人,它们是只实现了一半教育功能的残疾机构,培养的学生,当然也有大比例的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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