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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当劳又遇到危机公关事件了,但这与一条鲜活生命的消失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

关于招远麦当劳事件

现在这件事的真相到底如何还不是完全清晰,但根据诸多在场者的描述(见文后),大体情况应已基本清楚:受害者在麦当劳内吃饭,遭遇另外一群食客突兀而不太礼貌的索要电话号码,双方发生口角,一方发狂行凶,使人至死。

关于招远麦当劳事件

从在场者描述看,招远警方在微博上的案情通报并无太多不妥之处。但在网络上还是有很多对警方的指责,认为口角、殴打致吴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等说法是在为犯罪嫌疑人脱罪。再加上嫌疑人开卡宴、地方媒体噤声等传言,为案情蒙上了中国很多类似案子的同一色彩,这些质疑情有可原,但仍应尊重事实为是。

网上有很多舆论对围观的食客无人挺身而出表示鄙视、气愤,但我以为不应苛责路人,从法律上说,路人没有面对暴行必须挺身而出义务,从情理上说,这件事情与一般的打人事件也不同,癫狂的打人者在现场营造出一种恐怖气愤,使勇气一般者都难于挺身,比如,根据现场视频、目击者讲述,打人过程中并非没有人劝阻,至少在刚开始有人喊着“别打啦、别打啦”想劝阻,但打人女子嚣张的威胁“你也想死是不是”。之后打人女子仍威胁“我告诉你们,谁管谁死啊”,疑似张某某儿子的声音也叫嚷着让旁人“退后、后退”。而且打人者对“报警”的警示充耳不闻,完全就是亡命之徒。在这种情境下,想要见义勇为,那可不是一般的勇气就够(此处引自腾讯网报道)。

我试着扪心自问了下,在这种场合,自己也未必敢直接站出来对于坏人对抗。

但是,路人没有责任,不能意味着麦当劳也没有责任。从法律上讲,它对店内消费者负有安全保障责任,从事实讲,麦当劳是有组织能力的,它店内有那么多员工,完全可以组织起来阻止行凶,它对食客也有号召能力,另外,麦当劳也有阻止的立场,如果对行凶者来说,围观者阻止属于管闲事的话,麦当劳则不是,它的劝说有可能会起到一定效果。而且,这件事持续了不短的时间,并非瞬间发生并结束的案情,麦当劳也有充分的行为时间。

但麦当劳偏偏没有作为。

最后还是回到为什么没有人见义勇为这件事上,虽然路人没有责任,但依旧是这个国家与社会的悲哀,一个正常的社会,在公共场所,怎么能容忍这种明明可以被制止的暴行不被制止?施暴者并非一群手持利器的彪形大汉啊,他们有六个人不假,但却是一男四女加一个未成年人,随便有个人振臂一呼,随便几个路人联合一下是可以阻止他们的,但我们偏偏无人阻止。这就是全社会价值观的问题了,这就是道德问题了,如果我们处在一个集体道德溃败的社会里,未来每个人都将是受害者。

一哭!

附目击者实录:(有删节)

2014年5月28日晚大约九点十分到九点半之间(本人看过一次手表9:12时候还未发生事件),当时麦当劳有很多人,大家都在聊天吃饭。行凶者一共五人(可能六个人,本人只对其中五人印象较深刻),一个光头大约三十多,一个女的大约三十多,一个小男孩,两个不到二十岁的小姑娘。被害人独自一人坐在行凶一伙人的北侧,最角上的一张桌子旁。

刚开始,行凶团伙一个不到20岁的小姑娘去向一桌人要手机号,对话如下:“你们好,我看跟你们挺有缘的,能把你们手机号给我么,我没有恶意……”可能要成功了,随后这个小姑娘回桌子跟另几个人交谈了一会儿,又用同样的方法去跟另一桌的人要了手机号码。

当要到被害人手机号时,被害人拒绝提供手机号码,行凶团伙的那个30多岁的女人大声说道(就像耍酒疯):“你去要,不要低声下气,要有自信,说你给不给我手机号。”(很霸道的口气)然后这小姑娘就去被害人桌子拍桌叫道:“你给不给我手机号?”被害人可能觉得有点烦了,回了句,“一边玩去”,行凶的三十多的女人就吵吵闹闹,说你不给手机号你一边玩去……(像在骂被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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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海光

信海光

503篇文章 5年前更新

专栏作者,媒体评论员,社论撰稿人,一个深爱中国的媒体人,时事、财经,专栏及作品见《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观》、《晶报》、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美国时代周刊网、《globaltimes》等......联系、稿件等事请电子邮件:gooooo@gmail.com(常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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