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营商或者公司老板,到底是不是网络社会至高无上的王?如何防止网络社会里的暴政与暴动?网络社会需不需要民主?
by信海光微天下(在这里,与你分享我的见与识...微信搜索加关注)
这两天爆发的双十二围城引发诸多关注,本来想写写自己的观点,但仔细看了前因后果之后,感觉没必要再从新写一篇文章,因为在上一次“十月围城”时,我已经撰写过一篇文章,双十二围城与十月围城,在本质上是一样的。
这两件事情的共同本质是什么呢?就是:淘宝到底是谁的淘宝?
这个问题乍一看简单,淘宝当然是马云及其所代表的淘宝股东的,但这仅仅是指淘宝作为一家公司而言。但现实中,淘宝却并不止是一家公司,而已经是一个有百万、千万互联网居民定居的网络社会。公司治理当然没有什么民主而言,谁的官大,谁的股份多谁就说了算,但网络社会的治理却并非如此简单。
不妨以历史假设一个例子,杰克奉英王之命探索新大陆,结果发现了一个叫淘宝的大岛,英王就把这块土地赐予杰克。杰克则推出种种优惠政策,吸引移民来此耕耘。随着时间推进,从大陆搬来几百万居民定居于淘宝岛,他们在此繁衍、营生、安居乐业。忽然有一天,杰克说,我们的岛屿要发展,就必须与世界接轨,要加强基础建设,要加强社会治安,要打假,要增税......然后,他就顺理成章的在岛上掀起一片风暴,抓了一批、判了一批、枪毙了一批......然后,岛上不满的居民就上街了......
请问,杰克有没有资格行使这样的权力?而淘宝岛的居民有没有反抗的权利?进一步的问题是,淘宝岛到底是杰克的岛子,还是几百万居民的岛子?这个岛屿到底该如何治理?
这真是一个前沿话题啊。在没有互联网之前的公司治理中,这样的问题从来没有听说过,但自从人类向互联网世界移民后,这一问题就越来越突出。
运营商或者公司老板,到底是不是网络社会至高无上的王?如何防止网络社会里的暴政?网络社会需不需要民主?
下面请阅读正文:
轰轰烈烈的“淘宝商城暴动”在以商务部为代表的政府部门出面干预、淘宝紧急推出五大补救措施之后终于暂时偃旗息鼓。此前,由于淘宝商城通过修改规则对店主大举上调收费,激起了在线小商家的大规模互联网抗议,近5万名小店主聚集在一个语音聊天室里商量着各种行动,包括大家一起从某些大型商家的在线商店购买大量相同产品,然后取消订单,并故意给出差评,导致这些商家的大部分商品下架“被拍死”。
在中国商务部以稳定物价和支持小微企业为由对此事表示出高度关注之后,淘宝调整了其新规定,包括对老商家将新规执行点延后至明年9月30日;所有商家2012年保证金可减半,阿里集团追加10亿进入消费者保障基金;为符合条件的小商家向银行和第三方金融机构的贷款提供担保支持等。
这场所谓的“淘宝商城暴动”震惊了中国的网络社会,同时也引起了广泛的争议。在淘宝的一方来说,其大幅提高收费是出于“对假货水货采取措施”,“用市场手段来引导商家提升商品和服务的质量,让用户享受到更好的购买体验”,而作为企业,其提高服务价格也属于自主定价权范畴之内,在“暴动”之初,淘宝还指责闹事者大多并非真正的卖家,其中职业差评师、炒作信用者以及别有心意者等网络灰势力占了相当比例;而“暴动者”则声称淘宝的骤然提价断了他们的活路,更指责淘宝此举是过河拆桥,为收购雅虎筹款,为淘宝商城分拆上市制造业绩等。
像支付宝纠纷一样,此次“淘宝商城暴动”又一次把马云放在了道德的火堆上炙烤。在几年来淘宝不断壮大的过程中,马云多次声称免费的淘宝为数以千万计的小老百姓创造了就业岗位,扩大了中国的内需,背负了社会责任,淘宝也因为这些小老百姓的支持而成为中国最大的甚至具有垄断性的网上交易平台,而马云也俨然成为网上美誉度极高的“衣食父母”,但这次悍然大幅提价,却使小卖家们尝到了被背叛和出卖的滋味,他们的愤怒,已不仅仅限于在商言商。
如果不考虑互联网平台这个特殊因素,我对淘宝此次大幅提价没什么异议。淘宝不是国企,它有自主定价权,提价是它的自由。虽然马云一直自称在肩负社会责任,但如果他想无视虚名而把这些责任推卸一些甚至干脆全部丢弃也很正常。而且,淘宝从免费逐渐走向收费也符合电子商务的发展规律,这几年,国内电商的风头已经逐渐被京东、凡客等B2C企业从淘宝手中夺走,在国外亚马逊和ebay也是靠着收费生存,再加上还要打假、维护消费者权益,淘宝逐渐走向收费也算是遵循大势。
但问题是,淘宝并非一家传统意义上的民营企业,它还是一个在互联网上具有近乎垄断地位的B2C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是一个巨大的网络零售商圈,它有上亿的注册用户,覆盖了中国绝大部分网购人群。简而言之,淘宝还是一个网络社会,在这个网络社会中,作为企业的淘宝和广义上的淘宝是两个概念,前者就像政府,在管理着淘宝社会。企业淘宝大幅提高淘宝社会中商家的缴费标准,就类似于现实社会中的政府提税,即便理由再充分,这也不应该是一个“政府”单方面的行为,应有一定的多方协商程序,有博弈和妥协,要尊重历史和现实......而恰恰淘宝的“提税”很单方面很突然,那么,利益受损的商家联合起来进行“暴力抗税”就不难理解了。
从本质上讲,具有网络社会性质的淘宝早非马云的淘宝,也不是阿里巴巴集团的淘宝,而是全体参与者的淘宝,它有时间上的纵深,也有横向上错综复杂的联系,表现为那些卖家和买家多年积累起来的评价体系和信用记录,这都是淘宝参与者在淘宝社会中生活的印记,因为淘宝已经成为一个社会网络,企业淘宝和淘宝参与者之间早已不是简单的企业-用户或企业-合作伙伴之间的关系,所以,在淘宝大幅提高“税赋”标准时,小商家们无法像应对其他企业行为一样选择用脚抗议,因为这意味着以结束在淘宝社会的生存为代价,他们只能选择“暴力抗税”,这就像在现实中,老百姓面对暴政揭竿而起的选择一样。
当然,由于手段有限,“起义者们”只能通过对大商家的“打砸抢”来表达不满,而无法直接针对淘宝官方,这很悲哀,但确实也很有效。正如网友评论,底层人民开始抱团发泄不满时,首先把拳头打向有钱却无权势的富裕阶层,从某一方面来说这很像是一个暗喻中国社会现实的寓言故事。“淘宝暴动”使人们再一次见识到“屁民们”通过互联网(某语聊软件)聚集起来的力量,惊吓了富人,惊扰了社会,惊动了政府,最终使淘宝服软,这既是网民的胜利,也是工具的胜利,当然,它不一定是正义的胜利。
马云创造了企业淘宝,同时也创造了淘宝社会,在雅虎成为大股东之后,为了彻底掌握企业淘宝,马云付出了巨大的努力,在割离支付宝,以及未来成功收购雅虎之后,掌控淘宝并非不可能。但淘宝社会却早非马云所能掌控,从它以免费聚拢的人气和无政府式的经营打败ebay之后,就已经远离了亚马逊、京东之路,这不单单是原罪和洗白的问题,而是发展路径问题,如果京东是计划经济的大政府,淘宝就是自由经济的小政府,从小政府走向大政府,何其难也,或许“暴力抗税”仅仅是这长路上的第一个难关。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当年的拥趸如今已成掣肘,这大概是马云始料之所不及吧。
在社交网络渐入人心的互联网上,“淘宝商城暴动”肯定不是最后一次网络暴动。除了淘宝,互联网上还存在着很多各自独立的网络社会,比如QQ、开心网、微博乃至各种网络游戏,一些运营商以为能够绝对主导其创造的网络社会,于是随便横征暴敛或者改变既有规则,但实际上,这些网络社会是具有生命力的“活物”,而不仅仅是冷冰冰的企业,他们有强大的抵抗与反噬能力。对于中国乃至世界的其他互联网企业尤其是平台运营商来说,这次淘宝商城暴动事件,应该是个值得重视的提醒和教训,在它们所创造的网络社会中,它们的角色已不再仅仅是商人或者企业,而正在向更中立的“政府”角色转移,怎么扮演好“网络政府”的角色,怎么做好网络社会的公共治理,在现实社会中缺乏相关良好传统的中国,这是个新课题,也是个艰深的课题。
文章写到最后,忽然想起“盖亚假说”,这个因为电影《阿凡达》而被世人重新提起的理论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由英国大气学家拉伍洛克提出,他认为地球生命体和非生命体已经形成了一个可互相作用的完整进化系统,也就是说,地球本身是一个巨大的有机生命体,自从生命参与到地球历史中后,地球就是活的了......淘宝,是不是也是活的?大概扯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