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持续的大暴雨,把一个曾经饱受争议的话题重新冲出水面。7月8日下午至9日早上,由于当地降雨量高达285毫米,北川老县城“5·12”地震遗址全面被淹,水最深处超过7米。北川大酒店遗址、遇难者公墓等重要保护地全部被洪水淹没。而这已经不是北川地震遗址第一次被淹,2011年汛期,北川大酒店遗址就被淹没3次。而此前的劫难是在2008年9月24日,持续降雨使县城附近多处山体产生滑坡和泥石流,老县城遗址一半以上被掩埋,一些楼房露出地面的部分已经是几层楼以上了。
对此,地质学家嵇少丞撰文质疑《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能保存多久?》,他指责:“最近这场暴雨,原要重点保护的地震遗址不见踪影,至少几亿人民币打了水漂。”
北川地震遗址的保护在震后不久就提出来了,最初的投资估算约为23.45亿元,当时就因为投资巨大而引起争议,但最终北川地震纪念馆及遗址保护工程还是得到官方批复,项目总投资6.7亿多元。工程包括一座地震纪念馆、一个地震遗址保护区。
地震遗址的被淹,使几年前的争议重新浮出水面。至少从事实看,当初的决策是存在硬伤的,其一,在规划之初,设计方没有考虑到恶劣的地形、地势、地质条件所带来的防洪难题;其二,6.7亿投资中,北川地震遗址保护区本身其实没有花多少钱,总共加起来投入不会超过1亿元,几个亿主要是用来建地震纪念馆,但在这种本末倒置的安排下,遗址区一旦毁于自然灾害,纪念馆还有多少独立存在的意义?
北川地震遗址的遭遇使一个更深刻的话题被提出来:人类灾难遗址保护地是否值得留存?
答案其实很简单,须看保护灾难遗址的现实代价有多大。从珍惜生命、缅怀逝者、警惕灾难、展示人类面对自然灾害的艰难和抗争角度讲,建设灾难遗址保护地是有其正面价值的。但问题是,实现这种“正面价值”往往需要花费一定的代价,如果这种代价过于浩大的话,则没有建设灾难遗址保护地的必要。比如北川地震遗址,如果当初意识到其所处的地质困境,需要耗费巨资修建防洪、排水措施,则不如把这笔钱拿出来改善当地的民生;再比如,如果灾难发生在繁华的大都市,遗址处于黄金地段,亦应考虑成本问题。事实上,地震灾害现场修建纪念场所在世界上也不乏先例,比如阿拉斯加人就为1964年3月27日发生在阿拉斯加的9点2级地震修建了地址遗址公园,但建设却非常简朴,也没有太多人为的建筑与人造景点。
汶川地震后,除了北川老县城地震遗址之外,青川东河口、汶川映秀镇、绵竹东汽汉旺厂区、都江堰虹口深溪沟等地都纷纷建设了地震遗址、遗迹纪念地,如果这些遗址都简朴天然的话,实在没有更多争议的必要。
当然,纯粹是以“代价”衡量,耗费巨资修建地震纪念设施也未必会不合适。比如地方上试图通过修建豪华的地震遗址纪念设施来发展旅游业,这样即便投资几十亿的话也很可能还是有得赚。但如此的话,则就很有消费灾难、消费苦难的嫌疑,远离了我们修建灾难遗址的精神初衷。如果人们忘了初衷,就算因为灾难而变成世界旅游胜地,又有什么意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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