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是一个大课题,但课题同样存在腐败。
据6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最近,备受教育界瞩目的新一轮课题申请又开始了。然而,就在这一时间前后,多名教育科研人员向中国青年报写来举报信,甚至登门来访,反映的问题集中到一点: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全规办”)“负责人既当裁判,又当运动员,不仅在自己部门组织评审的课题中承接课题,还涉嫌违反课题管理办法。”
全规办是教育部全国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及课题指南、负责制定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负责编制重点课题经费预算等。“工作人员不得参与评选”,这几乎是现代社会中人人皆知的常识,但记者根据举报调查发现,不但全规办多位负责人自己承接重点课题,负责人家属和合作单位也获得了国家课题,而且还存在课题未结题继续申报等涉嫌违反规定的现象。
全规办某些负责人是否真的存在问题,从审批中谋求私利,把全规办变成科研领域的“权贵办”?其结果尚需调查证实。但举报反映出的问题却非常具有普遍性,近年来,中国科研领域因课题而滋生的腐败已渐成顽疾。
为什么课题会滋生腐败?因为其中存在巨大的利益。在中国,高规格的课题跟教育科研系统的评职称、资助、奖励等直接挂钩,甚至还能破格评职称,所以,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成了许多人眼中的“香馍馍”。
另外,课题经费也是一块唐僧肉,由于管理普遍混乱,课题掌握者可以肆意使用甚至侵吞课题经费几成潜规则,一些课题经费直接变成了个人收入,而围绕科研经费甚至形成了一条隐秘的腐败生态链,在这一链条上,有教授、有财务会计、有科研仪器采购人员……对于一些课题组成员来说,课题经费就是一顿饕餮大餐,尤其是人文科学课题的科研经费大部分花在课题组成员出差、开会、餐费、打的费、住宿费等方面,其中当然也含有旅游费用。请朋友们吃饭,也可以在课题经费中报销。有的连给孩子买个铅笔,给家里买套家具也要回课题组报销。
曾有检察官透露,“如不尽快采取措施,掌握大笔科研经费的教授群体可能沦为新的腐败高发人群。”
比较著名的例子是候选院士、中科院地球深部重点实验室主任段振豪贪污案,2011年,段振豪因虚报冒领差旅费,涉嫌贪污而被捕,2013年被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段振豪落网颇有戏剧性,起因发妻揭发的“桃色新闻”,这同时也说明一种偶然性。违规使用课题经费,如以超过5000元为定罪标准,现实中还有多少课题负责人足以被法办?也难怪段振豪认为13年的量刑过重,积极上诉。
屡屡曝光的反面案例表明,“课题乱象”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的地步。因课题经费而滋生蔓延的腐败现象,可归因为两个方面,其一是部分教授及科研人员的个人私欲未受约束,对课题经费的乱用几成潜规则,现实中也鲜有被依法惩处者,使大批课题组成员甚至意识不到自己已经走在违法的边缘,即便从保护中国科研群体的角度出发,也应使法律的威慑力深入此一领域,在相关群体中重建畏惧之心;其二是制度的完善。科研是一项不同于一般生产的活动,有自己的特性,过于严格的预算管理或许不适合科研,但过于放纵显然更不可行,这种情况下,如何把科研立项和经费投入要纳入公共监督之下,建立规范的评审机制和程序,落实和完善科学技术评价方法就显得更加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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