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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为加强产品质量监督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已培训了首席质量官2142人,在900余家大中型企业建立了首席质量官制度,而今年将在大中型骨干企业推广设立首席质量官。

“首席质量官”是一种新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首席质量官受企业法人代表或者主要负责人授权,对企业生产经营全过程的质量工作进行监管负责,行使质量安全“一票否决”。若企业发生重特大质量安全事故或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拥有“一票否决”权的首席质量官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首席质量官”的设立和推广无疑是一种进步。企业是质量安全管理的主体,但法人代表往往精力有限,设立首席质量官,可以专门性的对企业从原料进厂、产品生产、出厂检验层层把关、整体把关,较大幅度提高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但同时也应意识到,首席质量官的设立还仅仅只是第一步,更关键的是,在生产实践中,政府和企业如何用好首席质量官。

就企业而言,不应因首席质量官是政府部门所积极推广而产生被动心态,首席质量官不能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企业的商品供应链正变得越来越长,这也使得企业的质量问题变得前所未有的重要与复杂,以最近欧盟发生的“挂牛头卖马肉”事件,两家屠宰场出产的马肉,通过供应链条进入市场后,最后竟波及16个国家,甚至还包括远在亚洲的香港。在这种现实下,传统技术技能型的质量经理实际上已经很难胜任质量监督工作,即便从企业的长远发展来看,也需要真心实意的把质量管理交给层次更高的专家,给予更高的地位。他们不但是质量大师,还应成为商界领袖人物。

而从政府来说,要让首席质量官制度真正发挥作用也需顾及企业的真实感受。在现实中,所有管理完善的企业都已经拥有自己的产品质量监督管理者,如何说服他们真正接受明显高一层级的“首席质量官”不是那么简单,首席质量官要承担更大的质量责任与风险,这意味着待遇也将相应提高,这都是“额外”的支出,一些企业势必会产生抵触心态,如疏解不当,一味依靠行政命令推广首席质量官制度,则很容易使之沦为一纸空文。

首席质量官不但是一个岗位,更应是一种健全的制度和机制,如此才能使首席质量官对社会、对企业两方面都发挥正向作用。从宏观层面看,企业的利益与社会利益是一致的,但具体到每家企业,它们与社会利益又是经常起冲突的。企业一旦发生质量事件,轻则赔款,重则破产,一旦质量问题影响波及企业之外,企业天然的具有遮掩冲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保证首席质量官不效忠企业利益而忠于公众利益?

因此,要用好首席质量官就必须落实两个关键。其一,首席质量官的质量问题“一票否决权”应获得相应的外部保障,使质量官们有勇气行使否决权,不至于因为尽责行使否决权而招致报复;其二,首席质量官应尽量与企业经济利益脱钩,成为一个更独立、专职、专责的岗位。如果这两点无法保障,即便设立首席质量官也很可能成为另一个“工会主席”,或者被企业老总们在质量事故后推出的挡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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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海光

信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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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媒体评论员,社论撰稿人,一个深爱中国的媒体人,时事、财经,专栏及作品见《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观》、《晶报》、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美国时代周刊网、《globaltimes》等......联系、稿件等事请电子邮件:gooooo@gmail.com(常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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