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要破除这一痼疾,斩断删帖产业的利益链条却并不容易,存在很多难点。
12月21日,两名80后因通过黑客在某著名网络论坛在海南被判刑,自百度公司员工收钱删帖被检察机关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准逮捕后,这是网络黑公关受到刑事处罚的又一案例。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有偿删除网络负面信息已成为一个越来越庞大的灰色“产业”。有报告显示,目前国内网络公关整体市场规模已超过10亿元人民币,其中很大一部分是来自有偿删帖服务。每年的“3·15”前夕,此类服务需求往往会达到一年中的峰值。
删帖怎么会发展成为一个产业?这与网络媒体的特性有关,传统媒体无论是报纸、广播还是电视,一经出版播报,就不再被媒体掌握,很难被收回,自然也不存在删除的问题。但在网上,信息以比特流的形式存在于网络媒体的服务器上,使事后的人工回收成为可能;而近几年网络媒体的勃兴,网络舆论监督的兴旺,则使删帖的需求茂盛成长。很多企业、单位甚至政府机关为制止负面信息流传,不惜血本,求助公关公司进行付费删帖,需求多了,删帖自然就发展成为一个产业,并日渐壮大。
有偿删帖这种人为控制信息传播的做法,侵犯了公众的知情权,压制了公众的投诉维权和媒体的正常监督,败坏了网络媒体的声誉,恶化了网络生态环境,已成互联网痼疾。
但要破除这一痼疾,斩断删帖产业的利益链条却并不容易,存在很多难点。
在互联网诞生之前,媒体因其强大的监督权而被称作“第四权力”,但有了互联网之后,“删帖权”也成为一种新兴权力、一种稀缺资源,面对巨大的市场需求与寻租空间,一些握有这一权力的从业人员抵御不住诱惑,肆意创租与寻租,酿成新型腐败。而在网站中,对“删帖权”的管理却是复杂与混乱的,因为删帖一方面是一种权力,但同时也是负有网络管理职责员工的义务,对外界来说,很难监督其到底是在履行义务还是在进行权力寻租。
从这个角度讲,遏制有偿删帖,网络媒体的自律是治理关键,网络媒体须爱惜羽毛,珍惜手中的权力,强化对员工的教育和约束,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与追查机制。但对于那些没有自律意识自甘堕落的网媒又该怎么办?是制定行业法规加以处罚,还是强制其为员工违法承担连带责任?值得深入探讨。
提高违法成本是另一条有力途径。公司管理再严格,也难保有漏洞,而且公司对员工的惩罚最大也不过开除,但面对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的诱惑,丢饭碗对很多人来说已不算代价,这时候,法律就有必要及时介入。事实也证明,最近百度员工因删帖被批捕事件,已使大批从业人员受到震动,删帖公司的气焰得到遏制。
但也应看到,目前国内对于删帖的监管还是处在灰色地带,中国没有专门针对网络删帖和删帖违法犯罪行为的具体法律条文规定,法律并没明确界定哪些删帖行为属于非法,哪些属于合法。以最近查出的三起涉及删帖的案件为例,海南案适用的是“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广东案适用的是“敲诈勒索罪”,北京百度案则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批捕,此外,有时候“非法经营罪”也可适用于删帖案。
在行政监管上,删帖也处于灰色地带,网络内容管理部门一般只负责管理、清除网站上的非法、不良信息,却不干涉网站对网络信息的管理与清除。
或许,从需求一端出发治理非法删帖会取到意想不到的效果,删帖业的壮大依赖于那些出资人的增多,其中有个体,但大部分是企业事业单位乃至政府机关,如去年发生的一起案件中,就有某县政府办公室主任向负责删帖人员付酬5.8万元。如果这些出钱的企业、政府机关或公关公司能够被以行贿罪入刑,效果将会非常明显。
权力越大,责任越大。与传统媒体相比较,互联网媒体是新生事物,它拥有更大的自由、更少的束缚,同时也拥有更为强大的权力,如何很好地约束这一包括删帖权在内的新生权力,需要外部多方共同发力,更需要网络媒体发自内心地进行严格自律,否则,它们损失的将不止是声誉,更包括已经拥有的那些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