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条关于“眼保健操残害中国青少年”的微博在公众中引起轩然大波。该微博称,“眼保健操残害中国青少年49年了,全世界仅中国做眼保健操,按摩毫无作用的穴位,49年来中国青少年近视率升至世界第二,达3.6亿人,做眼保健操无法改善视力,许多学生用脏手按摩导致红眼病、眼部感染等。眼保健操是于1963年,由北京医学院体育教研室刘世铭主任自创的,结果被强制在全国推行,毫无科学根据。”
微博被广泛转发,有人不以为然,有人深以为然,各路医学专家纷纷发表意见,连教育部也被惊动,表示已组织相关眼科专家寻求解释,会尽快向网友公布。
这则有关眼保健操的话题之所以能够在每天成千万上万的社会议题中成为舆论的焦点,部分是因为它引起了人们的共鸣,眼保健操在中国已推行49年,每一代青少年都曾亲身践行,“为革命保护视力,眼保健操,开始!”,这句广为人知的口令既是逝去时代的符号,也是逝去青春的注脚,足以引发每个人都想参与说两句。
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这条微博本身确实也有很大的可争议处。比如,眼保健操或许真的无法改善视力,但它是否在“残害中国青少年”呢?很多反对者以此来证明该微博观点之荒谬,眼科专家称只要方法得当,眼保健操不会导致红眼病;教育专家则称近视率世界第二与眼保健操无必然关系,真凶是严苛的应试教育制度;中医爱好者则称之所以会有人感觉效果不明显,是因为认穴不准......于是又有人将战火烧到吵了几十上百年的中医存废之争。
在我看来,排除一些看似有关的假问题后,有关眼保健操之争无非是三个结果:其一,眼保健操有害;其二,眼保健操有益;其三,眼保健操无益也无害。而未来教育部门对公众的答复,也不应脱离这一范畴。
如果眼保健操有害,则迅速废除之,如果对视力有益,则继续维持,相信这些措施都不会引起很大争议。但问题是,如果最后既难以证明眼保健操无害,也难以证明其无益,又该如何处置呢(其实这种可能性最大)?学生们是否还要把已经做了49年的眼保健操做下去呢?
证有容易,而证无难,这是逻辑学的基本常识,所以法律上讲无罪推定。以此而论,如果眼保健操在医学上难以被证明其,则似乎维持现状也不错。历史上这种例子很多,比如英国法官开庭时戴的灰白色烫卷假发,它没有实际作用,只象征着传统,增强了仪式感。有49年历史的眼保健操,未来也完全可以走仪式感之路,变成校园里学生每日定时闭目沉思手抚双眼的庄严仪式相信对日常教育不无裨益。只不知教育管理部门有没有进行这种创新的勇气。
眼保健操在创立时确实从未经过循证医学调查,属于管理部门拍脑袋之作,而之后也没有对其效果进行过系统论证,这是事实,但这件事发生在近五十年前也是事实。从这个角度讲,我希望公众与有关部门都能够有勇气、有底气、有度量、客观地面对“眼保健操之争”,而不是像很多网络争议一样,因为回避这回避那,最终落得个无果而终。
对于眼保健操之争,人们更多地是关心其真相,而非存废。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关于眼保健操无用论,其实早在2007年就被打假名人方舟子提出过,却没有多少人关注。但今天,一个不知名者发的微博,却使这件旧事迅速成为舆论热点,并引发有关部门反馈。今昔之别,也反映出五年来中国社会的一大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