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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连续多日受到媒体的口诛笔伐之后,苹果公司终于道歉了。4月1日,苹果中国官网发出了一封来自CEO蒂姆·库克的致歉信,表示将改进iPhone等设备的维修政策,并符合中国的“三包”规定。

  巨头苹果的道歉,无论是对中国消费者权益的提升还是整体市场环境的提升都是件好事,具有相当的正面意义,非常鼓舞人心。但回顾苹果从“傲慢”到致歉的整个过程,仍未免有些许遗憾之处,比如,在这次事件中,迫使苹果终于不得不道歉的,并不是更应该出场的法律,而是耗费了巨量媒体资源,包括《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等百家主流平面媒体都对此进行了转载和报道,全国30多家平面媒体的总编辑撰写了50多篇社论,《人民日报》更是连续五天刊文质疑苹果的傲慢以及售后服务。

  在市场经济中,媒体版面也是一种稀缺资源,用在此处多了,自然用在别处就少了。而像苹果这种售后服务问题,其实能够最快捷、效率最高地迫使苹果站出来道歉和立即改正的还应该是法律手段。综观此次对苹果的集体舆论谴责,其中就有中消协非常确切的认定:苹果在中国的保修政策内容与中国法律相抵触;在央视对邱宝昌等大律师的采访中,后者也认为苹果“没有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而且法律也有不少的相关处罚手段,比如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但很遗憾,在这次事件中,使库克最终站出来道歉的,并不是法律。

  舆论的有力,背后凸显的是法律的无力。

  为什么打败苹果的不是法律?这一问题无非有三种可能,其一,苹果在中国并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者是否违法处于商榷中,但如上文所述,从苹果的最终道歉以及媒体和中消协的调查和表态看,这种可能性并不大。比如,国家质检总局此前称iPad属于个人手持微型计算机,保修期应为两年,而苹果只保修一年,显然是不对的。其二,尽管苹果的售后问题属于违法范畴,但苹果所违反的法律,可能在相关行业中,普遍没有得到遵守,法律并没有真的得到执行,单单处罚苹果会有选择性执法的嫌疑,且可能会在行业内部引发后果巨大的负面连锁反应,因此处罚最终未能执行,比如,是否国内的个人手持微型计算机大多也都没有履行两年保修期?其三,利益作祟,使苹果公司在中国享受某种“超国民待遇”,以至相关执法机关不能在最快时间内以法律手段纠正苹果的错误。

  而不管是哪种原因,最终法律未能在一起法律本不应该缺位的事件中起到应有的作用,都是一种遗憾。

  事实上,中国市场每年为苹果贡献上百亿美元的营收,以其对苹果的重要性来看,即便不通过法律手段,我们也有很多办法使苹果屈服,为其所犯错误真诚道歉。比如,除了顽固的果粉之外,中国还有规模庞大的政府采购市场、礼品市场,这些需求都可以通过政府文件进行调控;联通、电信的iPhone合约机对苹果在中国的人气也有至关重要的影响。

  但通过经济利益或舆论压力迫使苹果道歉,结果虽然一样,但其效力与影响力远非法律作用可比,因为并不是所有的违法企业都有经济命脉被捏在手中,也不是所有企业都值得媒体耗费版面资源,只有法律的深入执行,才能使苹果等问题企业真正低下它高贵的头颅,并在以后都不敢轻易再犯。

  在此次苹果售后事件中,中消协又充当了一次参与批评的重要力量,其回顾说从2012年6月以来,已经三次批评了苹果的售后问题,但一直未能引起苹果的重视,这当中自然有苹果“傲慢”的因素,但其中更多反映出的其实是中国的消费者环境现状,被中消协多次炮轰的何止是苹果一个巨头?但又有哪个巨头曾经认真地听取批评,改正错误?只有法律硬起来、执法硬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改变巨头们的傲慢态度和消费者的弱势地位,而不是仅靠媒体舆论和中消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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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打败苹果的不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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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海光

信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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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媒体评论员,社论撰稿人,一个深爱中国的媒体人,时事、财经,专栏及作品见《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观》、《晶报》、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美国时代周刊网、《globaltimes》等......联系、稿件等事请电子邮件:gooooo@gmail.com(常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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