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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交通发展建设规划》正式发布,该规划透露,北京将可能出台拥堵收费管理政策及相应配套措施。这意味着,北京正在为一步步实施收取交通拥堵费鸣锣开道。

刚刚过去的十一黄金周,本已使交通拥堵问题成为关注焦点,而交通拥堵费欲出台消息的爆出,则再次引发社会热议,舆论各方对应否征收拥堵费治堵意见不一,争执不下。

以征收拥堵费治理中国日益严重的城市交通拥堵现象是个老话题了,其本质是通过经济手段,以价格机制来限制城市道路高峰期的车流密度,达到缓解城市交通拥挤的目的,提高整个城市交通的运营效率。在国际上,此办法已有应用先例,如新加坡、伦敦等都在施行,并曾取得一定效果。

拥堵费的设计无疑是有一定的道理的,但鉴于其征收所涉及的利益群体过大,影响面过广,又不能不慎重。在我看来,此时此地的中国,到底应否将拥堵费付诸实施,至少有八个问题须有关部门郑重面对,难能回避。

其一,拥堵费的征收在全球范围到底是何种现状,是一种推行范围广、国家多、时间长的国际惯例,还是仅仅少数都市的特例?其推行至今综合效果到底如何,有何得失,这都需要详细考察,仔细分析,记诸报告,公诸于众,使利益相关市民群体知情。

其二,以收费治理交通,其实质是使驾车者以割让经济利益为代价为城市治理买单,这应该是城市管理者在各种治堵方法都试过且无能为力后的“不得不为”之策。那么,如北京这样的中国城市,是否已经尽力于其他“更优”的治堵手段,是否已经到了非征收拥堵费不能治堵的地步,比如,北京在城市建设、道路设计、道路施工、交通管制、公共交通等方面是否已没有能力继续取得解决拥堵问题的重大进展?如仍有可能,则不应急于征收拥堵费。

其三,中国的具体国情是否的确绕不过拥堵费?伦敦是老城市,交通已定型,新加坡则是弹丸之地,道路扩充余地不大,现实使它们有更迫切的收费理由,但中国则处于城市化进程中,城市面貌变化快,易变化,在治堵方面,中国有更多的后发优势。

其四,要有前瞻性的判断,在未来即便伦敦这样更合适的城市,拥堵费还能起到多久的持续作用,会不会失灵?事实证明,伦敦在征收拥堵费后,最初确实是立竿见影,但几年之内又逐渐反弹。收费治堵其用力点是通过经济杠杆影响车主用车决策,但收费所产生的反作用力也不可忽视,一是代偿心态,车主认为反正已付费,用车更随意,金钱付出代偿了公德压力;二是付费阀值会不断提高,缴费成习惯后,自我约束力必然减弱。阀值不断调高,是否拥堵费也跟着调高,花多少钱是个头?

其五,如何保证拥堵费征收的“合法性”?即便出台了相关法律法规,又如何保障收费法律的民意基础?毕竟,现有的民意调查中,反对收费者居多。另外,中国的北京等城市为了限制私车,已出台了出行限号措施,摇号措施,牌照拍卖措施,这都是伦敦等市所没有的重手,一重重手之下,是否还要再加一重。


其六、拥堵费在施行后,如何在执行中不至走形,脱离治堵本意,而成地方增收手段?出现费已收,路照堵的情况怎么应对?另外,什么情况下拥堵费可以取消,比如,国际油价大涨且长期高居不下,导致私车入库,此时是否要暂停拥堵费的收取?

其七、征收拥堵费后产生的惰化效应怎么解决?一治理就收费,这很容易流于惰政,并释放错误信号,而影响其他性价比更高、更有利、更惠民的治堵努力及治堵措施出台。

其八、征收拥堵费缓解城市拥堵,增强了市民的幸福感,这是拥堵费的正面效果,但拥堵费的征收同时还会加重市民因税负痛苦指数增加而带来的痛苦感,拥堵费应确定多大数目,才能使两者相抵或产生正收益呢?

征收拥堵费治堵虽然是以经济手段治理交通,但它绝不仅仅是个经济问题,由于牵涉群体浩大,其背后隐含的公平、公正、权利等因素很难被忽视,而中国之事,又惯于一哄而上,北京一旦执行,则各地必定纷纷效仿,一旦出错,代价高昂。以此而论,在施政前期就广纳民意,直面质疑,就显得更必要了,此处区区八个问题,应该不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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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海光

信海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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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作者,媒体评论员,社论撰稿人,一个深爱中国的媒体人,时事、财经,专栏及作品见《新京报》、《21世纪经济报道》、《经观》、《晶报》、英国金融时报FT中文网、美国时代周刊网、《globaltimes》等......联系、稿件等事请电子邮件:gooooo@gmail.com(常用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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